
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本科,1988年取得律師資格
執業前在行政機關工作,長期從事重點工程招投標監管工作,共監管重點項目(標段)招投標1000余件,成功裁決招投標投訴案件60余件,代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10余件。主持修訂了《嘉興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目前擔任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嘉通集團、嘉源集團、產業集團等10余家部門、單位、企業的法律顧問,為市區快速路工程、嘉興機場工程等重點工程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常年為項目建設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的招投標活動和工程管理提供指導、咨詢服務。這期間,從事行政(訴訟)法、勞動合同法的學習、研究、實踐,同時,對刑事法學也有一定的學習、研究,致力于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