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權受讓股份
我們是地稅局脫鉤改制時成立的有限責任制稅務師事務所。有兩種股東,一是注冊稅務師股東,二是非注冊稅務師股東。
現有股東退股,非注冊稅務師要求受讓股份。理由是:
1、公司法規定有權受讓
2、公司章程規定有權受讓
3、咨詢注冊稅務師協會,明確答復可以受讓。2004年的答復。
但不愿分給他們股份的人也有理由:
1、2003年注冊稅務師協會有個通知說非注冊稅務師無權受讓
2、打電話問注冊稅務師協會的答復是不能受讓。
請問到底能不能受讓。謝謝
時間:2011-08-01 06:00:18 點擊數:6906
王,您好
王先生,你好!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也就是,賦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規則作出自由規定。因此,作為有限責任制的稅務師事務所,如果章程中對非注冊稅務師和注冊稅務師受讓股權有特別約定的,應當按照章程的約定執行。
律師 唐松華 張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