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先生,您好
俞先生,你好! 根據相關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你們所被征收的房屋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如在2011年1月21日之前的,則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的規定,拆遷估價以房屋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為時點,參照類似房地產的市場交易價格和市、縣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部門定期公布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房屋拆遷許可證在2011年1月21日之后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因此,按照你所述,你可以對照房屋拆遷許可證取得時間,以此根據不同規定來計算拆遷補償。 律師 吳濤 張國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