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先生,您好
姚先生,你好! 根據《合同法》第115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現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構成違約,你可以沒收其定金。沒收定金不能彌補你的損失的,可以就超過部分要求損害賠償。 律師 吳濤 張國偉(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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