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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產和繼承糾紛
王某(58歲)與妻子陳某已離婚,約定王某隨大兒子居住,陳某隨小兒子居住。大兒子(33歲)及其孩子(7歲)在今年2月的一次車禍中過世。現大兒媳李某(33歲)由于和王某等人家庭不和睦,要求析產,并依法繼承其丈夫的財產,請問,該家庭財產該如何分配和繼承? 家庭財產主要是價值約30萬的房屋一幢和24萬存款,及9萬元債務。

李某,您好

李女士,你好! 該家庭財產系大兒子和大兒媳李某的夫妻共同財產,因此,該家庭財產首先應清償夫妻共同債務,剩余的家庭財產分出一半為大兒媳李某所有,另一半作為被繼承人大兒子的遺產進行分割。大兒子父親王某、母親陳某和大兒媳李某作為該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對此進行均分。 所以,債務清償后剩余家庭財產的三分之二為大兒媳李某所有,大兒子父親王某和母親陳某各分得債務清償后剩余家庭財產的六分之一。 張國偉(1885833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