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您好
你好。你當然可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民法通則》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物權法》89條規定:“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如果對方的建筑物屬于違章建筑的話,你可以先向城市管理部門報告,由行政機關責令其拆除違章建筑。行政機關不予處理的話,你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錢益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