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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房稅費問題
最近看好套拆遷房,拆遷合同是2003年簽的,下個月拿鑰匙。 我打算現在和房東簽合同,房子等08年滿五年再過戶,這樣的話是否可以滿足五年而避過交易稅?如果這樣的話會有什么問題?另外,如果要到貴公司作咨詢公證,要收多少費用?

黃先生,您好

黃先生: 你好! 1、你提到的第一個問題,是否到2008年即為滿5年?法律上認為5年的起算點可能要以該拆遷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等3證的時間,下個月拿房子鑰匙,可能3證還未取得,那么到2008年還未滿5年,還不具備免交營業稅的情形。 2、假設滿5年后再辦理過戶,有可能被認定為逃避稅收。而且這5年間存在較大的風險,比如原房主因債務問題被法院查封該套房屋最終被拍賣、該拆遷戶將房屋一房二賣等。 3、我們是律師事務所,只有見證業務,沒有公證業務,更不存在咨詢公證的說法。 高 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