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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房轉讓相關事項
本人有一套2008年才建成交付的拆遷安置房,想轉讓掉,現在市場價為20萬。現有以下幾個問題請教: 1、因為房子還未交付,能否直接過戶? 2、如不能直接過戶,拆遷房拆遷房轉讓是否要繳納營業稅?各種稅怎么計算的?總共要繳納多少? 3、買方可否辦理貸款?

董先生,您好

董先生: 你好! 1、根據現有法律規定及司法實踐,期房轉讓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假設有效,直接過戶是否可以,取決于房屋拆遷單位及拆遷單位委托的開發商。根據政策和法律,直接過戶原則上是不允許的,因為拆遷安置房是對舊房補償的基礎上進行的,而且直接過戶將導致國家稅收的流失。 2、根據現行稅收政策,在取得房屋后五年之內銷售的,應當繳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的稅率為房屋銷售價格的5%,個人所得稅為總房價的1%,另外還有城市建設稅、教育附加費等。 3、根據現有的二手房交易政策和各商業銀行的現行規定,買方可以辦理貸款。 高 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