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詢常律師
常律師:
你好!
關于我們作為被拆遷人一事,我們也和他談過,簽合同時他給我的發票等的復印件上已經是他的名字了,我不知道現在還能不能改?另:現在我們能不能再和他簽一個補充合同之類的約定,再按您所說的約定解除合同所適用的情形,如在多長時間內辦好三證等,不知是否可行,對于我來說,他不辦好三證我就算拿到房子也是別人的,而我也不可能一直等下去,拆遷部門我會去了解。麻煩常律師能在周五前給我答復,萬分感謝!!!
時間:2005-11-24 00:11:24 點擊數:5799
c,您好
陳女士:
你好!
現在再去改變被拆遷人的姓名恐怕不行。
只要對方同意,你可以和他們簽訂一個補充合同,約定在多長時間內辦好三證。如果屆時不能辦好三證,則視為對方違約,我方有權解除合同。
常遠良
200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