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正良律師一直以來擔任嘉興市人民政府的法律顧問,尤其在擔任三大管委會(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嘉興港區管委會、嘉興市南湖新區管委會)的法律顧問后,辦理了大量行政訴訟及非訴訟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為嘉興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了一定的貢獻。比如,跨省環境污染索賠訴訟案(此案入圍浙江省律師協會“影響浙江省民主與法制進程二十大案例選”);被譽為“嘉興模式”的嘉興最大規模房屋拆遷非訴訟案;杭州灣跨海大橋停工事件處置非訴訟案(該案例被嘉興市律師協會評為“優秀非訴訟案例”)。
2013-2017年這五年來,馬正良共辦理25起行政訴訟和非訴訟案件(詳見附件),在此列舉幾件經典案例:
一、為政府招商引資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
如為南湖新區管委會設立“嘉興市南湖區金融示范區核心區(基金小鎮)”提供前期法律服務,該項目因其跨行業,故專業性較強,又無現成的法律服務模式可資借鑒,馬正良組建專業法律服務團隊迎難而上,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收集了大量的法律依據和政策性文件,并從項目的合法性及程序的保障性等多方面提供了審慎的專業法律依據,如今該基金小鎮已被評為省級特色小鎮。
又如,為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引進荷蘭菲利浦公司招商項目提供法律服務,針對菲利浦公司特殊要求——為其定制廠房,并長期租賃——因無固定模式可參照,故雙方進行了十幾輪的談判,中英文雙語文本逐字逐句,針鋒相對,最終成功簽約,目前已正式投產。
二、在政府依法行政中為政府代理行政訴訟
如回民墓葬遷移行政訴訟案,位于嘉興市東南區域的由拳路全線貫通工作是嘉興市人民政府2014年民生實事工程之一,而該工程規劃紅線范圍內需要遷移千余座回民墓,2015年一回民戶墓主家屬對嘉興市政府墓葬遷移行為提出質疑,并將市政府訴諸法院,經過一、二審的審理,法院全部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該案的勝訴不僅解除了該民生工程得以實施的法律障礙,更是從事實、法理、情理等諸多方面再次為廣大回民同胞答疑解惑,維護了和諧穩定的社會局面。
又如,法國歐尚公司訴嘉興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嘉興市國土局土地出讓糾紛案,該案從因約定有仲裁條款被嘉興仲裁委受理,馬正良代理后提出該案系行政協議,仲裁庭無權受理,之后被移送給法院審理,最后經過一、二審,法院駁回了歐尚公司訴訟請求。目前該案件經過非訴訟調解后取得圓滿結果。
三、為政府處置城市商貿綜合體的歷史遺留問題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當前嚴重困擾嘉興市政府的因城市商貿綜合體的歷史遺留問題——虛擬分割、售后返租——而產生了一些社會不穩定因素,市政府領導決心著力解決這些歷史遺留問題,馬正良律師作為法律顧問全過程參與其中,尤其從法律的角度為政府獻計獻策,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領導的贊譽。
比如,為南湖新區管委會中港城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在該項目前期,因開發商無力投入資金,導致該地標性建筑變成了“爛尾樓”,經馬正良領銜的專業律師團隊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后,由施工方成功接盤,順利地將該樓盤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在后期,該樓盤運營過程中出現了運營商因資金鏈斷裂,法定代表人被判刑,根本無力支付租金,致使小業主到省政府上訪,該項目被省政府列為十大不穩定關注點之一。馬正良團隊再次介入處置,在發現開發商與運營商之間委托經營協議的法律問題后,提出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后經談判,開發商愿意承擔相關責任。目前第一筆資金已經到位,從而緩解了小業主的情緒,暫時穩定了局面。
又如,為嘉興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月星家居”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該項目公司老股東在履行返還小業主租金義務前將公司股權轉讓給了新股東,因新股東無力支付小業主租金而導致200多戶小業主于2017年4月到省政府上訪,省市兩級領導對該都作了批示,要求及時處理好此事,絕不能在10月份十九大召開期間有上訪現象發生。馬正良在分析了案情后,發現了新老股東股權轉讓協議中的瑕疵,進而提出了讓有實力的老股東回購股權的方案,后經過艱苦卓絕的談判,于9月份順利達成讓股東愿意回購、新股東愿意退出的協議,為嘉興的安定作出了應有貢獻。此案在2017年12月嘉興市司法局舉辦的“嘉興市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務優秀案例評比交流會”中榮獲一等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