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我所副主任吳濤律師參加了“浙江省律師協(xié)會‘精裝房’律師實務熱點難點問題研討會”,本次研討會由浙江省律師協(xié)會主辦,寧波市律師協(xié)會、省律協(xié)房地產專業(yè)委員會承辦。吳濤律師作為浙江省律師協(xié)會房地產專業(yè)委員會委員參加本次研討會。

“精裝房”這一熱點在立法背景、司法實務及法律風險防范等方面的問題是本次研討會的重點。在本次研討會上,江蘇高院潘軍峰博士作了題為《精裝修房買賣法律風險及審判疑難問題》的精彩演講,為與會者厘清了精裝修房在司法實務中的處理原則;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吳江主任作了題為《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中關于商品房銷售相關的立法背景和條文解讀》的精彩演講,也讓與會者受益匪淺。
吳濤律師認為,“精裝修”并非一個法律概念,其與政府部門要求的“全裝修”是有區(qū)別的。我省已于去年10月1日開始施行商品房的“全裝修”制度,《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辦法(修訂版)》、《全裝修住宅室內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也分別自今年5月1日、7月1日起實施,而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亦將不日出臺;鑒此,“全裝修”背景下所謂“偷面積”的操作及相應廣告策略的出臺、交房條件的約定和處理、權證辦理風險等諸多方面均與未實行“全裝修”制度前迥然不同,若開發(fā)商仍然按照原來的思路去處理上述問題必將產生大量風險,開發(fā)商應早作研究、提前應對。與此相對應,消費者亦應了解“全裝修”商品房相關法律知識,以利于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