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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跡材料——我只是共產黨員中最普通的一員

我只是共產黨員中最普通的一員

----記浙江國傲律師事務所黨員律師范小群

“我只是共產黨員中最普通的一員”,這是范律師常說的一句話。范小群同志是一名有十七年黨齡的黨員律師,現擔任浙江國傲律師事務所民事刑事法律部部長及96345社區黨員志愿者服務總站浙江國傲律師事務所分站站長,在她從事律師職業的十年間,范小群律師時刻牢記共產黨員的義務,充分發揮黨員律師的先鋒模范作用,一直熱衷于法律援助事業和公益事業,先后被嘉興市96345社區黨員志愿者服務總站多次授予“年度優秀黨員志愿者”榮譽稱號、被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政府評為“2007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 200910月 被嘉興市司法局、市律協評為“嘉興市十佳公益律師”、20106月,被嘉興市南湖區委授予“十佳黨員志愿者”稱號、20116月,被中共嘉興市司法局委員會評為“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優秀共產黨員”。

范小群律師從業以來,一直以“良心、公心、專業心”作為自己的服務宗旨,她說:做人要講良心、處事要有公心、對待自己律師業務則應在良心與公心的基礎,秉承一顆專業之心來盡職盡責。范小群多年來承辦了大量的法律案件及法律事務,其認真細致的工作態度使眾多當事人所稱道。2008年,范小群律師承辦了一批系列民商事案件,因該糾紛發生在近千里之外山東省,加之案件緊急,范小群律師與國傲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團隊多次往返山東多地法院,盡全力為當事人維權,由于到目的地最便捷的交通方式是公路,為了急委托人之急,范小群律師有一次幾乎是在約36小時內完成往返山東、開庭、進行調解的全部事務。

范小群律師在執業過程中承辦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眾所周知,承辦刑事案件對于律師本人而言其執業風險是相對較高的,要求辦案律師在嚴格遵守各項規定的原則下,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及辯護。范小群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除了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及辯護外,其女性律師的細致及耐心的特點更是得到的充分的體現,但凡涉及到刑事案件,當事人及其家屬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范小群律師在辦理每一宗案件時,都極為耐心地與當事人及當事人家屬溝通,到看守所仔細聽取當事人的陳述,認真查閱案卷,往往為查清事件的各個細節,多次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有一次,范小群律師在承辦的一個案件辦結前去最后一次去會見當事人,當事人說:“范律師,謝謝你!你前前后后一共來會見了我13次,每次你來會見過我后,我晚上睡覺都會好很多。”

范小群律師作為一名黨員律師對公益法律服務事業有著特殊的情感,每年參加黨員奉獻日等社區現場法律義務咨詢十余次,為社區群眾答疑解惑,另外還通過網絡、電話等平臺為群眾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并對群眾咨詢的法律問題進行分類匯總,對群眾咨詢較多的比較典型的法律問題,她就查詢相關的資料,并結合嘉興本地的一些規定,然后組織開展各類專題法律講座,做好法律宣傳工作,送法進社區、送法進企業,深受群眾好評。認真承辦各類法律援助案件,如有一位從江蘇來嘉興打工的未成年人胥某在工作的過程中受傷,事發后,公司老板在支付了搶救費和部分醫療費用后即關門歇業,由于胥某家庭條件極差,且受傷后生活不能自理,并構成七級傷殘,故其后續治療費及今后的生活費毫無著落,為此,嘉興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范小群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接案后,由于胥某系童工無法認定工傷,同時又無書面合同,證據寥寥。為此,范小群律師不斷奔波于各個部門和單位之間,尋找相關單位和證人進行調查取證,因勞動仲裁無果,在研究了案件性質后,最終以雇員受害賠償糾紛為案由訴至法院,在范小群律師的努力下,最后法院判令胥某打工的單位賠償胥某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11萬余元。在該案辦理過程中,范小群律師認真負責,她的行為也使當事人深受感動,該案也被《浙江在線》、《嘉興日報》等多家媒體爭相報道和宣傳。此外,作為一名女律師,范小群律師對婦女權益保護、未成年人保護及犯罪預防等工作予以特別關注,幫助婦女、未成年人等弱勢群體進行維權,引導他們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過程中,范小群律師還從心理上對未成年被告人予以疏導,一方面積極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對其進行耐心講解,使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避免再犯。結案后還對受援人進行回訪,使未成年被告人更好的改造自己回歸社會,同時也很好的起到了預防再犯的社會效果。
   
多年來,范小群律師一直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工作、執業,也因此受到了許多的表彰,然范小群律師卻坦然處之,因為她始終認為“只是共產黨員中最普通的一員”。

 

律師介紹

范小群,女,中共黨員,畢業于浙江大學法律系,2001年取得律師資格,現任嘉興市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未成人保護工作委員會委員、浙江國傲律師事務所刑事與民事法律部部長、96345社區黨員志愿者服務總站浙江國傲律師事務所分站站長。范小群律師執業以來時刻牢記共產黨員的義務,充分發揮黨員律師的先鋒模范作用,一直熱衷于法律援助事業和公益事業,先后被嘉興市96345社區黨員志愿者服務總站授予“2006年度優秀黨員志愿者”、“2008年度優秀黨員志愿者”榮譽稱號、被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政府評為“2007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全市律師事務所中唯一設立分站的市“96345”社區黨員志愿者總站國傲所分站連續五年被總站評為“星級服務單位”,充分肯定了她對分站工作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