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軍
四年一屆的世界杯盛宴開始了,當我們端坐在電視機旁欣賞著綠茵場上球員利用嫻熟的技術過人,裁判高舉著紅黃牌和哨子執法者比賽,球迷聲嘶力竭的為自己的球隊加油助威,這一切是如此激烈,而又如此平和,我們有沒有想過是什么讓這些來自地球不同地方、不同種族、不同性格的人在球場上能和諧共處呢?是法律和規則,維護公平與正義的法律和規則。作為一種約束和保護,正是法律和規則讓比賽場上的球員約束自己的行為,正是法律和規則讓裁判員知道要公正的執法比賽,也正是法律和規則讓足球流氓遠離球場,更重要的一點,是因為法律和規則已經成為球場上每一個人的信仰,這只無形的手才使足球比賽更加精彩,如果不是這樣,相信在齊達內用頭撞向馬特拉齊的胸部后或在一次裁判的不公判罰后,我們欣賞到的將可能不是一場足球賽而是一部動作片了。
足球場上如此,社會亦如此。“今天正義受到了踐踏,人權受到了踐踏,但是我們尊重法院的判決。”這是辛普森案被害人家屬在獲悉刑事判決辛普森無罪的結果后對媒體所說的話。“盡管我不同意法院的判決,但我決定接受它”。這是當年戈爾在獲悉聯邦最高法院裁決佛羅里達州最高法院允許在該州進行重新人工計票的判決違反了聯邦憲法后說的話。正因為對法律的信仰,雖然法院的判決與事實不符,但是人們還是會接受,還是會遵守,而不會通過暴力等手段去報復,因為他們知道法律對每一個人是公平的,任何人包括自己都可能成為被告。
國際著名的法學家伯樂曼說:“沒有信仰的法律將退化成為僵死的教條”、“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 我們國家的法制建設還遠不成熟,人們對法律的認識還十分感性,讓法律變成一種信仰,我們每一個法律人任重而道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