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專業律師
-----------唐松華同志事跡材料
唐松華,男,1988年7月畢業于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二級律師。現任浙江國傲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副主任;浙江省律師協會公司業務委員會委員、省律師協會企業重整重組與破產管理委員會委員;嘉興市律師協會民商業務委員會主任;嘉興仲裁委仲裁員;政協嘉興市第五、第六屆政協委員,嘉興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副會長。2003年被評為嘉興市優秀律師。
作為一名執業律師,一名法律專業技術人員,唐松華律師深知扎實的專業知識和不斷的知識更新是一名優秀律師的立身之本,因此,唐律師十分注重業務知識的學習、培訓。1993年參加了證券法律知識培訓班,取得了中國證監會和司法部的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資格,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參加了華東政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研究生班學習,并取得結業證書;2004年6月赴澳大利亞參加WTO法律知識培訓。近期,為適應律師新業務的開拓、開展,又先后參加了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等的專業知識的培訓,進一步提升了法律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同時,唐律師十分注重法學理論知識與律師業務有機結合,作為本所公司證券法律專業部的負責人,帶領本所專業律師,通過大量調研,精心論證,成功完成了《公司制企業法律風險保障辦法》之課題,深受廣大中小民營企業的歡迎,該課題報告被刊載于全國性專業刊物。還多次為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及企業舉辦《公司法》、《物權法》、《擔保機構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等法律專業知識講座,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唐松華律師具有較為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律師實務經驗,工作作風嚴謹,對待本職工作勤勤懇懇、一絲不茍,工作實績被充分認可。其主要從事公司、證券、金融法律服務,擔任了如嘉興市國資委、南湖區政府、嘉通集團、中國銀行嘉興市分行及下屬各支行、嘉化集團、嘉興日報社等20多家政府機關、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承辦了多起在我市有重大影響的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項目。
唐律師擔任中國銀行嘉興市分行及下轄支行常年法律顧問十六年,代理了大量的借款訴訟糾紛及其他糾紛案件,幫助銀行挽回經濟損失數億元,為銀行信貸資產的安全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同時為中行的許多業務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為部分重大融資項目提供了及時高效的非訴訟法律服務,如為韓泰輪胎銀團貸款項目進行法律審查,為曉星氨綸項目制作借款、抵押、涉外擔保的法律文本,出具法律意見書。出于在金融法律知識和實務方面的特長,還經常接受建設銀行嘉興分行及其他部分銀行的委托,為其解決重大、疑難、復雜的金融法律糾紛。在辦案的同時,還多次為銀行進行法律講座,并與信貸、風險部門保持熱線聯系,及時解決銀行工作中的法律問題。
作為司法部、證監會授予證券法律業務從業資格的律師事務所,在嘉興地區已率先開展了上市公司股票公開發行、配股及債券發行等高層次的專業法律服務,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本所作為浙江天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律師,唐律師作為主辦律師,為該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提供了全過程的證券法律服務,天通電子是我國首家自然人控股的民營上市公司,天通電子上市標志著嘉興律師專業法律服務業又上了一個新臺階。同時,唐律師還為浙江錢江生物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供了證券法律服務。唐松華律師于2006年擔任了嘉興市國有企業嘉興市高等級公路投資有限公司25億元嘉興交通建設債券的發行人特聘專項法律顧問,成為我國首家地市級國有企業首發公司債券的企業,為地方國有企業的融資打開了新局面,受到了市領導的表揚。此后,又受聘擔任了嘉興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17億“2008嘉興城市建設債券”發行的專項法律服務顧問工作,為我市城市建設融資作出新的貢獻。
2004年4月,接受英國普瑞克造紙技術有限公司的委托,為其并購山東富爾特紙業有限公司,并設立中外合資山東普瑞富爾特種紙業有限公司的外資并購案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此外,還為浙江亞太科創電子有限公司外資并購,為嘉興發電有限公司收購、設立安徽大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全過程法律服務,其中,山東普瑞富爾特種紙業有限公司的外資并購案、安徽大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購案被嘉興市律師協會評選為“十佳非訴訟案例”。
唐松華律師積極為為政府招商引資、國有企事業單位改制及國企發展提供法律服務。如為浙江嘉信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蘇嘉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蘇嘉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伴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市規劃設計院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提供了專項法律服務。如曾在為南湖區政府所屬部門液晶顯示器引資項目中,在簽字儀式已舉行,合作框架已簽訂,時間非常緊迫的情況下,不辱律師使命,利用律師的特殊視角,通過縝密的調查研究,得出了項目存在重大法律風險的結論,并最終得到區領導的采納,成為律師否定重大投資項目的典型案例。
2005年5月至2008年1 月,作為嘉興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顧問,在市政府領導和市國資委的的支持下,通過近三年的艱苦努力,憑借準確的分析判斷、正確的策略,通過不計其數的談判,以及訴訟確權等工作,成功地解決了嘉興市高投公司和千億公司前些年違規委托理財形成的歷史遺留問題,取回了近兩億的證券資產,使國有資產獲得了超過一億元的增值,避免了國有資產的重大損失,有力地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此案受到了嘉興市委、市政府的表揚。
本所是我市最早實施專業化分工的律師事務所,專業分工、團隊合作是本所的特色,通過多年的努力,本所在我市乃至全省均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并被評為浙江省文明律師事務、嘉興市十強中介服務單位、嘉興市十佳律師事務所。唐律師領銜的金融證券法律專業部也已在我市律師界享有了較高聲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