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業作為專業的知識服務產業,是保證現代市場經濟能夠平穩高效運轉的支持系統之一,是推動依法治市,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建設政治文明的重要力量之一,也是一個城市文明、進步、現代化和綜合競爭力的標志之一。2005年年初,嘉興市政府批轉了市司法局《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我市法律服務的若干意見》,從而為指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市法律服務尤其是律師業的改革和發展,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在建設“平安嘉興”和“法治嘉興”、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構筑了一個宏偉藍圖,也為我市法律服務業今后若干年的發展方向提出了一個發展目標。基于此,本文著重就加快發展我市律師業作些探討和思考。
一、推進律師隊伍建設,為律師業的發展固本強基
我市的律師業經過20多年的恢復和發展,有了歷史性的進步和突破。從80年代初的1家法律顧問處到2000年12家國資所的脫鉤改制,我市所有的律師事務所均與政府行政部門脫鉤,成為真正獨立的市場經濟中介組織。經2005年年檢注冊,我市目前共有律師事務所38家,其中合伙所35家,合作所3家,全市執業律師337名;以全市常住人口334萬計算,每萬人擁有律師1名。2004年的律師業務收入超過了6600多萬元人民幣。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形成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深入推進,我市的律師隊伍人員不斷壯大,律師素質不斷提高,律師的服務領域也已拓展到我市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入到市場經濟的各個層面,律師業已成為一個極具特色的知識服務產業。可以說,我市律師為建立和諧的社會秩序、改善政府投資環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各方面都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現階段社會各界對律師地位和作用認識尚有偏頗,中國現行的司法體制無論是立法還是司法均對律師業的發展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制約,律師的執業環境仍較惡劣;而與此同時,改革開放后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我市律師業,本身還很稚嫩、還很弱小,其規模、規范、服務理念、服務方式、專業素質等諸方面還與我市經濟的快速發展、與我市不斷增長的高要求的法律服務需求還不能完全適應。因此,加快和規范我市律師業這一法律服務中介組織的發展,已成為我市推進依法治市,建設小康社會中的一個重要而緊迫的課題。
(一)進一步提高律師隊伍的綜合素質。提高隊伍素質既是加強律師服務能力建設的重要基礎,也是新形勢下律師隊伍健康發展的必要保障。我市律師隊伍的建設要按照中央領導同志提出的“堅持信念、精通法律、維護正義、恪守誠信”的總要求,從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完善監督、強化自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隊伍建設長效機制,全面提高我市律師隊伍的整體實力和競爭力。
一是提高政治素質。在律師隊伍中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頭腦,用堅定的政治信念指導行動,不斷增強廣大律師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2005年上半年,按照中央關于在全黨開展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總體安排,我市在黨員律師隊伍中開展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把先進性教育活動同加強律師隊伍建設、推動律師工作結合起來,探索新的歷史條件下做好黨員律師經常性教育管理工作的方法和途徑,充分發揮黨建工作的政治優勢,樹立了黨員律師先進性教育的正面典型,為全面加強律師隊伍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提供了很好的途徑。同時進一步加強律師隊伍的黨組織建設,提高律師中的黨員比例,充分發揮律師隊伍中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律師的先鋒模范作用。
二是提高業務素質。律師行業是智力密集型行業,律師服務靠質量取勝。而服務質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業務素質的高低。構建和諧社會任務的提出,以及經濟全球化、法律服務國際化發展的趨勢,都對律師的業務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別是目前我國正處于加入WTO后的后過渡時期,對外貿易摩擦加劇,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加強等,這些領域都迫切需要一批具有很高專業素質的律師介入。因此,要在注重提高我市律師整體業務素質的同時,著力打造一支能夠勝任涉外律師業務的高水準律師團隊。要進一步完善律師培訓和交流體系,改進律師崗前教育和繼續教育內容,著力加強對律師新興經濟法律知識、科技知識和外語能力、執業技能的教育與培訓,加速培養一批適應新形勢要求的專業化律師人才。倡導與經濟發達地區律師事務所之間的合作與協助,促進律師在學習中提高。
三是提高職業道德素質。職業道德素質的核心是講誠信,誠信決定著律師業的興衰。如果律師不講誠信,不僅影響律師業自身的發展,而且還會影響司法公正,影響國家的法治進程。律師要把弘揚崇高的法治精神和秉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道德結合起來,堅持誠信為本、操守為重,不斷提高職業道德修養。要把律師職業道德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推進律師行業的誠信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建立健全全市律師行業誠信信息系統,逐步實現律師全行業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律師要努力贏得政府、公眾的充分信賴,使律師行業真正成為一個具有良好社會形象的行業,使律師隊伍真正成為文明之師、道德之師、法律之師。
(二)大力倡導律師文化建設。對律師事務所而言,品牌和聲譽非常關鍵,積累聲譽,樹立品牌最主要的渠道不是宣傳,而是客戶對律師事務所的滿意度和口碑相傳。律師事務所要樹立一個觀念,即以客戶為本的價值觀,真正把客戶的利益放在首位;樹立一個質量意識,即服務好每一個客戶,辦理好每一個案件,并不斷培養對客戶的服務能力,加強對服務質量的內部控制。合伙律師事務所是“人合”組織,人才是本,文化是魂,沒有文化就沒有生命和活力,要通過強化辦所理念,以品牌提升所的形象,以文化凝聚所的力量。樹立開拓創新、干事業、求發展的行業理念,形成相互交流、相互合作、相互促進的團隊精神和協作意識,培育積極健康的職業操守和良好的職業風尚,增強廣大律師的職業認知感、責任感和榮譽感。
(三)強化監督,規范建所。經過2004年一年的律師隊伍集中教育整頓,律師隊伍中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得到了初步遏制,隊伍素質有了一定的提高。在教育整頓活動成果的基礎上,司法部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律師隊伍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提出要從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完善監督、強化自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學習教育機制、行業準入機制、自律機制、監督懲戒機制、保障機制和評價機制,構建有利于律師業長遠發展的律師隊伍建設體系。2005年,在律師行業開展了為期一年的合伙律師事務所規范建設年活動,重點從規范合伙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主體、收案行為、收費和分配行為、內部監督管理行為、管理機構、管理責任和黨建工作等方面入手,著力解決合伙律師事務所管理中存在的“假合伙”、管理制度不完善、合伙人管理意識和責任意識淡薄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增強管理意識,明確管理責任,加強制度建設,提高服務質量。建立完善執業監督機制,強化律師執業監督,拓寬監督渠道,形成監督合力。強化懲戒職能,完善懲戒工作程序,認真做好違法違紀律師的查處工作,加強對律師執業活動各個環節的監督,逐步構建起教育、制度、監督、查處有機結合的律師隊伍執業監督體系。
二、改善律師執業環境,保障律師業的健康發展
加快發展律師業,離不開法律服務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外部環境的改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宏觀上為律師執業創造了有利的環境;但從微觀的角度看,在體制上、制度上和管理層面上還存在諸多障礙,影響和制約著律師業的發展。因此,優化律師執業環境就成為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律師業健康發展的一項帶有全局性、基礎性的工作。律師執業環境問題是多年來一直困擾律師業發展的一個難題。律師執業環境不僅關系到律師隊伍的健康發展,還直接影響和制約著律師職業功能的有效發揮,因而,改善律師執業環境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
(一)宏觀上,國家積極推動相關立法,改善法制環境,從法律的層面切實解決律師執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保障律師依法執業。建立和健全有關律師法律服務的法律規則體系,實現律師法律服務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二)微觀上,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政策協調,改善政策環境,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與律師法律服務相關的各項制度。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和溝通,主動爭取各方面的關心和支持,理順有關部門在律師工作方面的關系,逐步解決律師在執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進一步規范法律服務秩序,改善市場環境,逐步建立以律師業為主導的法律服務市場,維護正常的法律服務市場秩序。
(三)律師協會要發揮橋梁的作用,密切與政府部門和律師之間的關系,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律師的意見和呼聲,努力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同時,加強對律師制度的宣傳,改善社會輿論環境,使全社會進一步了解、關心和支持律師法律服務工作,為更好地發揮律師作用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律師自身更要通過加強律師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素質、規范執業行為、樹立良好形象,努力為改善執業環境創造有利條件。
三、發揮律師服務作用,在建設和諧社會中發展自身
律師制度作為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有著獨特的功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完善律師制度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同時,構建和諧社會也賦予了律師制度更加豐富的內涵,為律師業的發展提供了歷史性的機遇。近年來,我市律師通過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參與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制訂、參與黨政領導信訪接待等方式,走近并走入政治,以其專業的法律知識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務。隨著政府行政職能和方式的逐漸轉變,客觀上一部分職能需要由包括律師業等在內的中介組織來擔當,需要在政府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有一個中間聯結層,以協調政府與其他市場經濟主體的關系,向其他市場經濟主體傳達政府意圖,向政府反映其他市場經濟主體的呼聲,以提高政府宏觀調控的效果,促進其他市場經濟主體有序競爭格局的形成。這為律師在加強政府與其他市場經濟主體間的橫向聯系,發揮好“橋梁”和“紐帶”作用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和良好的發展前景。但是,目前律師工作在總體上還不能完全適應政府、其他市場經濟主體(主要是企業)、社會對法律服務的需求,在數量和質量、素質和能力、體制和機制、道德和誠信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律師工作要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充分發揮作用,就必須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要求,強化服務功能,完善管理體制,提高隊伍素質,改善執業環境,全面提升律師行業的社會公信力和競爭力。要突出把握好四個基本著力點,即服務發展,維護穩定,建設法治,弘揚誠信。也就是,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律師工作應該始終堅持為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為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社會和諧服務,為推進依法治國進程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服務,為加強科學執政和依法執政服務。
(一)拓展疏導社會矛盾的功能。疏導社會矛盾,保持社會各種利益的平衡,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環節。隨著我國社會的逐步轉型,特別是利益主體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發展,社會矛盾日趨復雜化和多樣化,迫切要求建立和完善包括訴訟在內的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律師要積極適應這一新形勢,在認真做好法庭辯護和訴訟代理等業務的同時,積極參與法庭調解、社區調解等活動,將法治精神和人文精神有機地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律師制度疏導和解決社會矛盾的“調節器”和“減壓閥”作用。
(二)拓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功能。律師既是當事人的代理人,又是法律秩序的捍衛者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維護者。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律師的使命。當前,隨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的加快,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對法律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多,與此同時,因經濟困難無法得到法律幫助的情況也日漸突出,困難群體請律師難的問題開始顯現。律師作為我國法律援助的主體力量,要切實承擔起扶貧助弱的社會責任,不僅要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援助,還要通過開展法律輔導計劃、法律咨詢等多樣化的法律幫助,使那些不屬于法律援助范圍,但確實需要法律幫助的困難群眾能夠得到及時的法律服務。
(三)拓展參與社會管理服務的功能。構建和諧社會,需要不斷完善社會管理方式,擴大公民的有序參與。律師的執業活動與社會管理具有很高的關聯度。目前,我市律師的執業活動也已經逐步介入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的相關領域,律師在社會管理中的作用開始顯現。如2005年我市就成立了政府法律服務咨詢團和涉外法律服務咨詢團。但就總體而言,我市律師參與社會管理的服務才剛剛起步,發揮的作用還很有限。廣大律師要適應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更加積極地參與到政府決策、對外經貿、司法改革等活動中來,在社會管理服務中充分發揮律師業的獨特優勢。
四、拓展律師法律服務,增強律師業的發展后勁
按照黨的十六大精神,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法律服務工作的主題是:拓展與規范。所謂拓展,就是要求法律服務業有更大的發展,重點是拓展法律服務的領域、法律服務的方式、法律服務的社會功能;所謂規范,就是要求法律服務業的發展必須建立在健康有序的基礎之上,重點是規范服務主體、規范服務行為、規范服務秩序、規范管理行為。我市廣大律師要圍繞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履行職責,為推進“平安嘉興”、“法治嘉興”作出更大的貢獻。
(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努力促進社會和諧。律師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促進和保障。一要進一步加強律師的訴訟代理和辯護工作,改善律師參與訴訟的環境和條件,激發律師從事辯護、代理業務的積極性,強化律師的刑事訴訟功能,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二要認真貫徹《司法部國家信訪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律師參與涉法信訪工作的意見》精神,堅持有利于化解糾紛、防止矛盾激化、維護社會穩定的原則,積極推動和引導律師參與涉法信訪接待工作,充分發揮法律咨詢、法制宣傳和調解等服務功能,將解決社會矛盾納入法制化的軌道。三要拓展律師的公益性服務領域,引導和支持律師面向基層,面向社區,面向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倡導律師積極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向低收入家庭、下崗失業人員、困難群眾主動減免服務收費。積極開展社會公益活動,扶貧濟困,為建設誠信友愛的和諧社會貢獻力量。
(二)積極支持經濟體制改革,廣泛參與民事和經濟活動,努力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圍繞經濟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引導和支持律師拓展新的業務領域。一是進一步推動律師為國有企業改革服務,為律師服務國有企業改革搭建更多更好的平臺。二是深化律師為金融體制改革服務,增強律師在國有商業銀行改革、資本市場基礎建設和保險業改革等法律服務領域的服務能力。三是引導和推動律師為財稅體制和投資體制改革服務,為健全公共財政體制、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和規范政府投資行為等方面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四是積極推動律師為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服務,依法保護非公有制企業主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引導非公有制企業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健全管理,促進非公有制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三)積極參與司法體制改革,推動立法進程,促進依法行政。一是按照中央關于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統一部署,引導律師積極參與各項司法體制改革措施的組織實施工作,及時研究司法體制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為司法制度的完善積極建言獻策。密切關注并積極參與各項立法起草和法律修訂工作,結合律師業務實踐向立法機構提出建設性意見,推動立法進程和法律制度的完善。二是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的作用,參與政府管理和決策過程,把律師的執業活動同政府的社會管理工作結合起來,為政府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提高政府管理行為的法律水準,促進政府依法行政。
(四)拓展涉外業務,培育市場主體,提升服務水平。一是適應我市對外開放不斷擴大以及加入世貿組織后貿易摩擦逐漸增多的新形勢,積極參與我市企業與外商的談判。二是加強涉外法律服務人才的培養,逐步培養一批懂國際規則、懂WTO、能打國際官司的律師人才,進一步加強律師在反傾銷、反不正當競爭和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中的參與能力,不斷拓展涉外法律服務空間,提高律師對外開放的整體水平。三是培育市場主體,引導律師事務所規模化、專業化建設。規模化是律師服務業的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發展的基礎和條件,專業化則是律師服務業發展的必然走勢,是整個法律服務市場成熟度的重要標志。因此,應從我市的實際出發,積極穩妥地推進律師事務所的規模化建設,引導律師事務所之間通過合并、聯合等多種方式,發展規模所。引進和培養高素質的人才,健全內部管理體制,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同時,加強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化建設,引導和鼓勵律師事務所根據法律服務市場的需求,合理確定專業定位,促進律師專業分工,發展專業特色,打造服務品牌。四是堅持拓展與規范并舉,把吸收借鑒國際國內同業的成功經驗與立足自身實際結合起來,把推動律師事業發展與改善律師執業環境結合起來,進一步拓展律師服務領域,規范律師執業行為,完善律師管理體制,強化律師隊伍建設,努力構建一個主體明確、功能完備、秩序規范、管理科學的法律服務體系。
五、加強律師監管,保證律師業正確的發展方向
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從戰略上研究和把握律師業的發展方向,科學制定我市律師業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將發展機遇轉化為發展動力,推動我市律師業的快速健康發展,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實施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是保障律師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要努力適應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不斷完善律師管理體制,增強管理能力。
(一)完善“兩結合”管理。實踐表明,司法行政機關行政管理和律師協會自律管理“兩結合”的管理體制符合我市律師業發展的現狀,是行之有效的。政府監管主要是為了保障公共利益,平衡公共利益與律師行業利益之間的矛盾。行業協會的管理主要是維護行業的整體利益。律師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完善是一個歷史的過程,要與律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律師協會自身的成熟程度相適應。從我市目前的實際出發,加強律師管理工作,完善“兩結合”的律師管理體制,既要強調司法行政機關的宏觀管理,又要重視強化律師協會的自律管理和律師事務所的基礎管理。司法行政機關管理的重點是制定“游戲規則”、加強資質管理和對法律服務秩序進行監管。行政管理既不能越位、錯位,也不能缺位,在現行法律法規框架下該由行政機關履行的職能一定要切實履行好。同時,要充分發揮律師協會在自律管理方面的作用,完善律師事務所基礎管理機制,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兩結合”管理的內涵。一是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法律服務業的管理,主要是管宏觀、管政策、管協調,在準確把握律師隊伍現狀和工作規律的基礎上,明確發展目標,制定發展規劃,加強市場監管,營造有利于律師業發展和發揮作用的社會環境。二是認真研究新形勢下律師協會行業自律的作用,建立完善律師行業管理的組織體系,充分發揮律師協會的管理職能,建立健全“兩結合”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決策的會商機制、工作情況的交流機制和工作信息的共享機制,努力增強管理效能。三是進一步健全律師事務所管理的各項制度,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加強內部控制,規范業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在律師管理中的基礎性作用。
(二)大力加強律師協會建設。律師協會是律師業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重要組織形式,在律師管理體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按照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要求,把律師協會建成組織體系完整、職能定位清晰、規章制度健全,有作為、有地位、有威信的行業自律組織,重點抓好“五個體系”建設。一是加強律師協會組織體系建設。積極探索適合協會自身特點的運行機制,特別是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議決機制。進一步加強協會秘書處的隊伍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工作管理機構的工作聯系,完善工作溝通、協商機制。二是加強律師協會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完善實習制度,確保每一位進入律師行業的人員都充分地認識律師的職業使命、行業要求、道德標準和社會責任。完善執業律師的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更新知識結構,提高服務質量。三是加強律師協會行規體系建設。律師協會的自律性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靠制訂行規和監督行規的執行。律師協會要針對當前律師管理和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加強行規建設,重點要建立健全有關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活動和業務活動的管理規范,構建一個完整的律師行業的行規體系。四是加強律師協會懲戒體系建設。律師協會要下大氣力抓好律師懲戒工作,嚴肅律師執業紀律,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要切實加強對律師執業行為的監督,建立健全包括司法行政機關監督、律協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在內的監督體系。要完善律師懲戒組織和工作程序,充實和加強懲戒工作的力量。要圍繞當前社會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如亂收費、服務質量不高、與法官不當交往等,加大懲戒工作力度。通過查處少數違法違紀律師,維護律師隊伍良好的社會形象和職業聲譽,保障律師事業的健康發展。五是加強律師協會服務體系建設,為廣大律師服務,為行業發展服務。
(三)切實加強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工作的領導。當前律師工作改革發展的任務相當艱巨,無論是拓展律師法律服務功能,加強律師隊伍建設,還是完善律師立法,深化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律師協會建設,都需要司法行政機關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一是加強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切實加強黨對律師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律協和律師事務所的黨組織體系,切實發揮黨組織的政治保障作用,保證律師行業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三是加強對律師隊伍建設工作的領導,既要有效管理,又要關心愛護律師,幫助律師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更好地調動律師隊伍的工作積極性。積極支持、促進協會的建設,為律師協會的發展和開展活動創造條件。
作者簡介:
倪 偉 國
嘉興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副處長

